13802995346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是否共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归属有明确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但未离婚的状态),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劳动、投资等方式所获得的收益,均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即便夫妻间存在分居事实,只要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那么这一时期内任何一方获取的合法收入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承来财产能否被分割?
继承来的财产是否能够被分割,主要取决于该财产的性质以及继承人之间的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继承所得为共同共有财产,则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共有物。但是,这种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应当尊重各方权益、不得损害共有物的价值等原则。此外,对于遗产分割,还应考虑是否存在遗嘱及其内容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夫妻分居并不当然改变其婚姻关系中关于财产共有的基本原则。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另行约定,否则分居期间一方所得仍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