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意见书(被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被告:李某某 ,女,汉族,197?年6月?日生,大连市沙河口区...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196?年10月?日生,住上大连市中山区
本人现配偶张某某已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现就该案诉讼请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与原告张某某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在连沙河口??路??弄??号??室的房产 归原告张某某所有;
2、大连中山区??路??弄??号??室的房产归被告李某某所有;
3、 原告李某某给被告张某某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此致
大连市沙河口哎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〇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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