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抱2岁女儿跳海获救犯故意杀人罪被轻判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日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开一面,让她和孩子都有一个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

最近,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泪流满面抱着女儿跳入大海

轮渡喷水池附近,2010年11月2日上午9点半左右,何莉抱着女儿跳入大海。

就在跳海前一天夜里,何莉与婆婆发生争吵。跳海当天,她原本是想带女儿到轮渡散心的。但是,没想到她无法平复自己郁闷的心情,反而临时有了跳海自杀的想法。

当时看到轮渡人很多,所有的人都在开心地笑着,我心中忽然非常悲哀,为什么别人都能幸福地笑着生活,而我,却是如此的痛苦为什么人家夫妻双双相亲相爱地出来玩,而我,只能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岸边徘徊

事后,何莉回忆说,她当时想到今后可怕的生活,心中 极度悲哀 , 我那时觉得看不到丝毫的希望,看不到一点点乐趣,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

于是,她决定自杀,以死来解脱所有的苦难。但是,就在那一瞬间,她听到女儿在叫妈妈,顿时泪流满面。她担心,自己死后女儿没人照顾,长大后会受苦。于是,她流着泪抱着孩子, 当时我麻木地、没有任何思维地就跳了下去

母女俩被救起女儿已经昏厥

在水里,何莉一直紧抱女儿没有松过手,她只想要死在一起。

还好,有目击者及时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同时出动一艘快艇救援,很快将这对母女从海里捞了上来。

当时,何莉自己倒是没事,但小女儿却已昏厥过去。随后,孩子被赶到现场的120急救车送往厦门市第一医院抢救了过来。

据了解,自杀者何莉今年30岁,她在厦门打工,而丈夫在外地工作,两人分居两地,何莉在厦带孩子。

他们夫妻是经人介绍,恋爱不到半年就结婚生女的,夫妻感情不算太好。何莉说,老公在厦门的房子是公婆买的,她自己在厦门没有亲戚朋友。

跳海前几天,何莉在家一直看到女儿感冒发烧,很难过很抑郁,心生怨恨无处发泄,内心非常痛苦。于是,她就针对女儿生病的问题埋怨了婆婆,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母亲自杀未遂变 故意杀人

随后,法院受理这起特殊的杀人案,还特意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帮助何莉缓解抑郁。

心理咨询师介入后发现,何莉携女跳海是因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又缺乏社会支持系统,抑郁情绪累积,在某个特定情景系统中,集中爆发的冲动行为,建议何莉在接受法律惩戒的同时接受系列的心理辅导。

经过审理,负责本案一审的法官认为,何莉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携女跳海自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由于小女孩没死,何莉的犯罪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何莉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因此,法院决定对何莉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律师说法 携女跳海自杀为何轻判

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刘蓓律师:何莉携女跳海自杀是极不负责、不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此举无疑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幸好,何莉及其女儿最终都被救起。本案客观上何莉未造成其女儿死亡的结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考虑何莉是一时冲动,并真心悔过,据此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合法且合乎情理。

本案犯罪背景特殊、何莉主观恶意小、没有社会危害性,法院选择从轻判决是合适的。

从社会角度看待本案,何莉是一名生活的弱者,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名受害者。这场人伦悲剧发生后,无论是其家人还是社会都应该理性地对待,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还小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何莉的丈夫和婆婆作为其家人,在谅解何莉的同时,也应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家庭生活中,各方应多沟通并相互包容,理性处理家庭矛盾。社会也应该重视此类案件,建立起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 思想上的懦者,精神上的弱者 提供保障的有效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专家说法 HOLD住情绪尊重生命

集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林赞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起负性情绪自我处理不当的悲剧,发人深省。何莉遇到了生活中不顺心的事情,孩子生病、与婆婆吵架、丈夫不理解等等,这些都是人生中经常会遇到的事,一般的处理是科学认知冷静分析,积极应对,将它化解,而何莉却只关注生活的消极面,并不断放大它,以及不断体验生活中不顺利的事情带给她的负面情绪,觉得自己人生很不幸,活得没有意义,导致最终做出非理性的极端选择。

任何事情发生后,其实都拥有众多的处理问题的方法途径,如倾诉、宣泄、转移、提升等等,而何莉没有想办法去正确处理自己面临的事情,一下子将处理推向极端化,也就是在众多的方式中选择最不合适的方式,体现了处理情绪和问题的脆弱与无能。

此外,带着孩子去跳海,表面上是为了孩子不可怜,其实还是从自己的主观出发,只顾自己的感受,是一种自私行为,没有顾及孩子生命的尊严和他人的感受。

遇到事情时科学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是每个人人生的一项基本功。HOLD住自己的情绪,就是要科学认知所发生的事情,积极处理。心声 我想自杀,以死来解脱所有的苦难。听到女儿在叫妈妈,我泪流满面,我死后女儿没人照顾,长大后也是受苦,我死了也不放心,我爱我的女儿,就让孩子和我一起去吧。 当我后来在医院里看到康复后的女儿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女儿还活着,我为自己的愚蠢而后悔,我想打自己的耳光! 我不是故意的,我爱我的孩子,我真的非常后悔,对不起我的孩子。

专家支招 陪、听、说化解自杀心结

心灵空间心理咨询中心谢东华:自杀事件当事人原本该是让人怜悯救扶的,但如果对自己以外的生命造成伤害就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何莉有此行为,其实只不过是心中潜藏对夫妻关系和家庭的怨恨与不满,在周遭环境强烈的对比之下瞬间爆发而做此举动。更重要的是:她将孩子视为自己所有权的物化意识,让她无视小孩子的生存权而做出此等荒唐行径。

对于此等行为,自有相关的法律对何莉做出相应且合宜的惩戒。而从人文关怀而言,或许我们也要去关注当事人在家庭中所遭遇的窘境;一个人从心理的创伤走到极端自残、自杀的行为绝不是短暂的发展历程,而就在这过程当中是有许多迹象和征兆却被周遭的亲友忽略、甚至视为无稽之谈而一笑置之的。

面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此刻家属心中就会出现两大疙瘩:她为什么要自杀我该怎么和她相处面对这些问题,家属可以用:陪、听、说这三个原则来帮助当事人。

陪:不抱怨、不质问地全时陪伴;听:当事人主动诉说时不插嘴、不问话,更无须对她劝善或规过;说:和颜悦色不要哀求地和她生活杂谈,温言软语没有责难地增加互动。

不问原因地做好这三件事,就可以帮助当事人和缓度过这个事件的影响,也让整个家庭重新找回失去已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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