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61.177.*.* 独自漫步゛不开灯的街
2017/4/6 10:25:21 留言
我是过错方。现在没工作。孩子六岁。在女方家生活了大约三年。女方现在也没什么经济来源。我进去看守所待了半年出来快一年了。就是我们俩具体是一年零三个月没在一起了。我因为进去现在一年半没有回老家了。她一直要离婚我没同意。现在她已经找律师了。今天她律师让他去我老家哄骗我爷爷奶奶给她拿户口本。。到我们村书记那里开证明。证明的意思就是我两年没有回去了。。我现在不知道她律师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孩子也不给我见。。我想问一下怎么样我可以见孩子。。孩子他们现在的做法对吗。。孩子怎么样会判给我。
回复: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1385245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