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因家庭暴力而要求赔偿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0日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因家庭暴力,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日还被前妻刘某提起诉讼,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为由向平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毛某赔偿经济损失11万余元。这是《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施行以来,我省首例因家庭暴力而要求赔偿的案件。

  2010年8月,因夫妻感情不和,毛某借着酒劲携带水果刀前往刘某的工作地寻找刘某,毛某要求刘某与其一同外出打工,两人发生争吵,毛某拿出水果刀朝刘某挥去,刘某头部等多处被割伤,构成重伤,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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