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夫妻离婚的调解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2日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合议庭受理了一起50多岁夫妻的离婚案件,经过主审法官近一上午的劝说,夫妻双方重归于好,一个即将解散的家庭“破镜重圆”。

  经审理查明,妻子杨某起诉离婚,原审判决双方离婚,并将房屋判给了杨某。路某不服提出上诉,并在上诉状中写到:“如二审不能公正判决,将决心舍弃工作进京上访”。二审法官阅卷了解到,杨某与路某系原配夫妻,且年龄均在50岁以上,这与大多数婚龄较短及年龄较大非原配夫妻的离婚案件不同。在接待双方当事人后,发现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都是因为家庭生活中彼此不能互相理解所致,并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在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主审法官从二人30年的夫妻感情、女儿刚刚完成学业需要创业、结婚,以及双方应该如何维持夫妻间感情等方面进行劝说。经一上午调解,杨某与路某彼此间在表现出对对方不满意的同时,也表现出了离婚对整个家庭的遗憾。主审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调解工作。在法官劝说下,路某向杨某表达了歉意,杨某与路某彼此都流下了埋藏在内心深处许久的眼泪,并一起在调解和好的笔录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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