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因离婚问题屡屡发生争吵,在一次激烈的争执中丈夫孟某将妻子李某捅伤。近日,山东省广饶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家住广饶的孟某与李某是夫妻,婚后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为此,李某一直住在娘家不与孟某共同生活,两家为此屡屡发生纠纷。2007年7月28日,在广饶县陈官乡某村李某父母家门前,孟某遇见李某及其家人,双方因言语不合再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孟某持刀进入李某娘家院内将李某腹部捅伤,致李某肠破裂、肝破裂、肾破裂。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孟某与李某因婚姻问题发生纠纷,由于双方的过激行为导致了本案的发生。被告人孟某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